今年的4月7日相較於往年,可以說別有意含。因為這一天正是蔡政府為紀念在當年威權時代實施言論管制下,堅持言論自由不惜以身殉難的鄭南榕自焚之日。蔡政府於是把4月7日設定為言論自由日,用以緬懷、肯定鄭南榕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行止,算起來也堪稱是用心良苦。



然而,選定這一天當做言論自由日,雖然說有紀念先烈的意含,但台灣從1988年宣告解除報禁以來,言論自由其實已經逐步落實。到了今天,在整個世界有關新聞自由的評比中,更是名列前那一家信用卡比較好申請如何申辦悠遊卡茅。從而在今天台灣已經基本落實言論自由的情境下,有關「言論自由」議題的探討,顯然台灣已跨越政治力干擾人民表意自由的歷史天塹。我們認為,台灣今天要面對的「言論自由」議題,應是聚焦於如何在網路資訊無遠弗屆串流下,所衍生的言論自由被濫用的新課題。 信用卡繳稅比較



談到在網路世界言論自由被濫用,準確來講絕對不是單獨只存在於台灣的特有現象。事實上,有關言論自由被濫用,內政部長葉俊榮在今年3月15日就曾談到當前言論自由所面臨的三個挑戰,其中之一就是有關網路仇恨性言論、宣洩式言論所形成的網路霸凌現象。緊接著,本月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審議通過的匯流五法中的「數位通訊傳播法」,針對網路霸凌議題,NCC表示官方的立場強調的是網路自律。但是針對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網路霸凌等不當文章或PO文,新法將授權ISP業者可以在發現內容不當下自行下架;又或者受害者在發現不當文章時,也可以直接請求業者應下架不當PO文。除此之外,政務委員唐鳳更在日前回應中國時報社論時,針對傳言行政院要建立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時,明白表態,認為有關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並不是政府應該介入的,政府只能針對不實報導或「假新聞」予以及時回應。相較於林內閣三個不同部會首長針對網路霸凌現象或「假新聞」的回應或立場表述,不論是提及已構成對言論自由的挑戰,或表示等立法院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後,就可於法有據地讓ISP業者自行下架,或應受害者之請下架不當PO文;乃至於消極地表示,政府不該介入第三方查核機制的建構與運作。同樣也飽受網路假新聞之害的歐美民主體制、新聞自由國家,又是如何回應這個言論自由的新挑戰呢?也許是大家心有靈犀一點通吧!就在我們政府官方還在做出提醒、預告或澄清之際,部份歐美國家已經從「坐而談」推進到「起而行」的階段。以美國為例,社群網路最主要平台之一的臉書在5日公開宣佈,將提供1,400萬美元贊助「新聞誠信計畫」,將有爭議性的社群網站貼文,移送執行「新聞誠信計畫」的第三方驗證機構的專業公正人士查核、驗證相關新聞訊息的真實性。而德國梅克爾政府則是更進一步的在5日通過一項新法案,要求社群網站應迅速將用戶之仇恨言論及假新聞移除,否則不只該社群網站要受到罰金的懲處,連主管也要被課以個人罰金。有沒有搞錯?怎麼美、德這兩個西方民主國家的領頭羊,竟然會如此不約而同地在同一天針對網路假新聞或仇恨性言論祭起網站自律,甚至政府裁罰的大旗。難道這兩國的人權團體不會抗議言論自由受到傷害?我們認為這其中所值得反思與正視的是:難道要讓言論自由無限上綱,甚至讓各種假新聞、仇恨性言論,以及社群網站上常見的網路霸凌現象,能夠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下,讓包括個人、團體、企業,乃至公部門次第淪為受害者而卻束手無策?在正視濫用新聞自由的禍害,與防範言論自由受到干擾、限縮的兩難當中要如何取得平?點,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曾任央行總裁的謝森中曾有一句名言,認為央行面對匯率升貶,或利息升降時,重點就是要能做到動態性的平衡(dynamic stability)。旨哉斯言,套用到蔡政府所要新設的「言論自由日」,乃至於如前瞻基礎建設方案等國家大政,在何者當為,何者不當為之間,如何找到動態的平衡點,無疑才是重中之重。否則一方面紀念言論自由,另方面卻坐視假新聞、網路霸凌的橫行,甚或公權力機關要藉機伸手干預,那豈非一幅言論自由的反諷浮世繪?(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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